行政强制分为 行政强制措施和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如行政拘留等。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如查封违法经营场所等。
扣押财物:
如扣押违法物品等。
冻结存款、汇款:
如冻结违法嫌疑人的银行账户等。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如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加处罚款等。
划拨存款、汇款:
如从当事人的账户中直接划拨罚款或没收款项等。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如拍卖违法物品等。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如责令违法当事人排除妨碍、恢复环境原状等。
代履行:
如当事人无能力履行义务时,由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代为履行等。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行方式。
法律依据
这些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和实施,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合法、公正、透明,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行政相对人也有权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提出异议,并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