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是指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合同效力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四类。
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指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有效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
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指虽然形式上已经成立,但由于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并不被赋予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的特征包括:
违法性。
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指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合同一方或双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的一种合同类型。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但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
此外,合同效力的其他相关规定包括: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合同效力的种类包括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了解这些分类和规定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