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已经到期,尚未发布延期政策,因此 2024年已经不能享受该政策。具体政策要点如下:
政策执行期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企业范围: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名单确定:
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申报时间:
对于已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4年6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
由于政策已经到期,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建议企业关注后续政策动态,以便及时了解和享受可能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