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占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犯罪对象 :侵占罪的对象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构成要件: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上述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
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殊情形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告诉才处理:
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受害人或近亲属有权告诉。
立案标准
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司法解释为侵占罪的认定和量刑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司法机关正确处理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