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通常包括出售、赠与、交换等方式。以下是中国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
申请阶段
提交土地转让申请书,明确转让双方的基本信息、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等详细情况。
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正本,确保转让的合法性。
如涉及原土地出让合同或原土地转让合同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赠与书(经公证)、交换协议书、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等文件。
提供双方或多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资料。
对于同一建筑物分割转让的情况,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有关文件以便计算房屋权利人分摊的土地面积。
属划拨土地的还需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往地价款、补签出让合同并提交相应文件。
属土地分割转让的提交规划部门的规划文件或转让地块的规划要求。
军队空余土地使用权转让须持批准补办出让文件和军队土地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提交具有资格的地产评估机构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估价报告书和市土地管理局的确认书。
合同签订阶段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土地使用权、房产、电力设施设备等转让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转让土地等基本情况、转让价格及相关费用承担、权证办理变更手续等内容。
税务和登记阶段
转让方须报材料,包括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原土地出让合同、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土地评估报告、图件资料、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等。
受让方须报材料,包括项目批复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上缴财局契税证明、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等。
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包括土地转让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
如改变土地用途,由受让方重新评估,补交差额部分的出让金、契税并办理相关手续。
变更登记阶段
乙方负责权证办理变更手续,甲方配合,相关过户费用包括土地契税、交易费、评估费、登记费、证书工本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建议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土地管理部门,确保所有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