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

时间:2025-02-13 20:18:13 主机游戏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种 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以下是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详细信息: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在征税范围内。

纳税义务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适用税率税额

采用定额税率,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大城市:1.5元至30元/平方米。

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平方米。

小城市:0.9元至18元/平方米。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平方米。

经济落后地区可适当降低税额,但不得低于最低税额标准的30%。

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税额,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 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 × 适用单位税额。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

主要税收优惠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免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但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不免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免税。

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免税。

物流企业自用或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减半征收。

学校、医院、幼儿园自用房产土地免税。

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税。

这些规定旨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同时对不同地区和用途的土地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以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