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税率如下:
综合所得:
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表如下: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经营所得:
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适用20%的比例税率
起征点:
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
这些税率和起征点的调整旨在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扩大低档税率级距,使更多纳税人享受到减税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