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北京市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
税率:3%
速算扣除数: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税率:10%
速算扣除数:21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141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5%
速算扣除数:266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税率:30%
速算扣除数:441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税率:35%
速算扣除数:716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
速算扣除数:15160
注意事项:
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即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月收入 - 5000元 -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对于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应按照上述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满一年的,按照实际居住时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建议在实际申报个税时,结合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使用最新的税率表进行计算,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