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正常还款
在校期间,学生无需还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
毕业后三年内,学生需每年支付一次利息,不还本金,享受“只还利息,不还本金”的政策宽限期。具体时间为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至毕业后第三年的12月20日。
从毕业第四年起至贷款结清,学生需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逐年、平均、等额、分期偿还本金和贷款余额一年的利息。
提前还款
学生在毕业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但需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至提前还款日为止。
毕业后,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提前还款的金额需为至少500元,且为100元的倍数。提前还款后,利息会重新计算。
还款方式选择
银行通常提供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
还款账户
还款必须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通常为中国银行的借记卡。如银行卡过期、丢失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学生可在全国任一城市的中国银行办理一张借记卡,并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还款账号变更手续。
还款确认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需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订还款协议。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需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逾期还款
如果学生未按时完成年度自付本息任务,将视为逾期还款,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还可能被征收逾期罚金。
建议学生在选择还款方式时,综合考虑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尽早还款以减少利息支出。同时,务必按时完成每年的还款任务,避免逾期产生不必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