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概述
适用范围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适用于各级机关和单位对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的分类处理。它为信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确保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合法的处理。
处理原则
信访工作应遵循《信访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访事项进行分类处理。这包括审判、复议、仲裁、行政程序等多种途径,确保每一件信访事项都能找到合适的解决方式。
分类处理方式
涉法涉诉事项:
通过司法或法律监督程序处理。
仲裁事项:
引导至仲裁程序。
党员申诉或复审事项:
通过党内申诉或复审程序处理。
行政事项:
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程序处理。
违法行为查处事项:
依法履行查处职责或答复。
其他情形:
听取信访人陈述,调查核实后出具处理意见书;重大复杂事项可举行听证。
告知与查询
处理信访事项时,应告知信访人拟适用的处理途径和依据,并提供查询或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保障信访人的知情权。
责任主体
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单位需与相关部门会商,确定处理途径和程序,并制作告知书送达信访人。
规则修订
2017年国家信访局制定了该规则,2022年5月1日进行了修订,继续采用列举加兜底的方式明确处理情形,确保规则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实施意义
该规则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确保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同时也有助于减少信访事项的不当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为信访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是信访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