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如下:
确定综合所得总额
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
减除费用
基本减除费用为6万元。
专项扣除包括“三险一金”等社会保险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综合所得总额 - 基本减除费用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计算已预缴税额
已预缴税额为全年每月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
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应退或应补税额 = 应纳税额 - 已预缴税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已预缴税额$$。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申报工具或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