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房时,业主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契税
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住房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产权登记费
有的开发商在办证时才收取,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证照印花税
5元/本。
工本费
10元/本。
物业管理费
从交房之日起,业主需开始缴纳物业费,用于小区的日常管理、保洁、安保等服务。收费标准通常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房屋面积补差款
若实际交房面积与购房合同约定面积存在差异,业主需根据实际情况补缴或退还相应的房款。
装修相关费用
装修保证金(无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装修管理费。
垃圾消纳费。
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无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其他费用
有线电视、燃气、宽带开通费(一般情况下,有线电视和宽带开通的费用都是由业主自己承担,业主可以去相关的部门开户办理。燃气开通费也取决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否有协议)。
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较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
停车管理费。
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周转金或服务费(根据双方约定,应遵循双方自愿原则)。
建议业主在交房时仔细核对各项费用的收取依据和标准,避免不合理收费。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或相关物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