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如下:
销售额限制
一般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若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税务管理要求
纳税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并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能够提供准确的涉税资料。
其他条件
一般纳税人企业转为事业单位,或是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业的企业,也可以选择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申请流程
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及税务登记证件等。
税务机关审核后,对资料齐全的纳税人,将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建议:
纳税人在申请转登记前,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或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符合最新的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