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
重视和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尊重男女生理差异:
在承认男女现实差异的前提下,倡导男女两性权利、机会和结果的实质性平等,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从法律、政策和社会实践各方面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
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
保障妇女发展权利:
将保障妇女实现发展的权利放到突出位置,给予妇女必要的政策倾斜与保障,重视挖掘妇女的人力资源,使她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鼓励男女合作与协调发展:
鼓励妇女在与男性的合作与协调发展中实现平等,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妇女发展与男女平等问题。
权威强制性:
男女平等作为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实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普遍约束性:
在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适用于广泛的社会领域。
这些内容旨在通过法律、政策和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努力,实现男女两性在权利、机会和结果上的实质性平等,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和与经济社会的同步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