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新规定,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如下:
基本补偿标准
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特殊情况下的补偿
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提前通知:若公司没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要解约,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其他补偿
医疗补助费:若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除了按工作年限×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不能胜任工作解除:与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相同,按工作年限×月工资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客观情况变化解除:按工作年限×月工资计算。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被辞退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企业在实施辞退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补偿的公平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