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抵扣60%政策是指 对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具体来说,该政策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该政策:
1. 购买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2. 购买的固定资产必须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3. 购买的固定资产必须在购买后的三年内连续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融资租赁方所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构筑物等,其进项税额并不适用上述分两年抵扣的规定。此外,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建议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以便在申报时能够顺利进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