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出自 老子的《道德经》,是《道德经》的开篇之句,也是道家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这句话的意思是:
道可道非常道:
第一个“道”指的是宇宙万物的本源和实质,第二个“道”指的是可以用语言描述的道,但这样的描述并不是永恒不变的道。整句话表达的是,道是可以被言说的,但一旦用语言描述出来,它就不再是那个永恒不变、超越语言的道了。
名可名非常名:
第一个“名”指的是可以命名的实体或概念,第二个“名”指的是可以用语言命名的名称,但这样的名称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名。整句话表达的是,名是可以被赋予的,但一旦用语言命名出来,它就不再是那个永恒不变、超越语言的名了。
通过这两句话,老子表达了对“道”和“名”的深刻理解,认为它们都是超越语言和概念的,是因缘和合而生,因缘离散而灭的。这也体现了老子的哲学思想,即认为宇宙的本源和实质是不可言说、不可命名的,只有通过无欲无求的观察,才能体悟到道的玄妙和深邃。
因此,这句话不仅是对“道”和“名”的哲学思考,也是对人类认知局限性的深刻揭示。它提醒我们,语言和概念虽然是人类认知世界的重要工具,但它们并不能完全捕捉和表达宇宙的本源和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