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硬件的退税流程如下:
申请退税的基本条件
取得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评测报告》。
拥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所有文件中的软件产品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退税申请流程
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后,纳税人应携带《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和登记证书复印件,至办税服务厅申请税务资格登记。
完成资格认定后,纳税人即可正式办理退税。
发票开具的注意事项
完整开票要素: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销货单位、商品名称、型号、金额等信息需填写齐全。
一致的软件产品名称:发票中的软件名称必须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一致,版本号也需填写。
合并开票:若同时销售自产软件与其他产品,需在同一张发票中列出,并注明软件名称。
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计算
当期销售额 = 当期整机销售总额 - 计算机硬件和机械设备的销售额差值。
退税额 = (当期销售额 × 13% -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 当期销售额 × 3%。
退税申请所需资料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
《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评测报告》。
专用进项税额及分摊的进项税额证明。
操作流程
销售与开票:企业销售软件产品时,按照适用税率(13%)开具发票,并申报缴纳增值税。
计算实际税负:计算销售软件产品的实际增值税税负,若超过3%,可申请退还超出部分。
申请退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其他指定渠道提交退税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供必要资料。
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退还相应税款。
退税确认与跟进
审核通过后,税务部门将核定应退税款,并将超税负3%的部分退还至企业账户。
企业应做好财务记录,并随时与税务机关沟通确认退税进度。
建议企业在申请退税前,仔细核对所有资料和条件,确保符合要求,以提高退税申请的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