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骗取软件退税

时间:2025-01-26 10:32:34 主机游戏

骗取软件退税的界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具体行为模式包括:

使用虚假发票:

使用虚开、非法购买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申报出口退税。

虚假申报出口业务:

将未负税或者免税的出口业务申报为已税的出口业务。

冒用他人出口业务:

冒用他人出口业务申报出口退税。

这些行为均属于“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将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也将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骗取软件退税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使用虚假发票、虚假申报出口业务、冒用他人出口业务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于该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和处罚措施。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关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确保出口退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