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部人权宣言”的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
《独立宣言》
概述: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
内容:该宣言首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确定了“天赋人权”和“人民主权”的原则,阐述了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
《人权宣言》
概述:1789年法国大革命期间颁布的《人权宣言》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人权宣言。
内容:宣言采用了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宣布了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并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权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等原则。
综合来看, 《独立宣言》和《人权宣言》都可以被认为是“第一部人权宣言”,具体选择哪一个取决于不同的评价标准和背景。如果从时间顺序和内容影响来看, 《独立宣言》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人权宣言,而 《人权宣言》则是法国大革命后第一部以根本大法形式肯定人权原则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