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时间:2025-02-15 18:12:31 网络游戏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如下:

安全生产权利

知情权

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建议权

从业人员可以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批评、检举、控告权

从业人员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检举和控告。

拒绝权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紧急避险权

在紧急情况下,从业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撤离作业场所。

依法获得赔偿权

因事故受损的从业人员,除享有工伤保险外,还可向本单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劳动保护权

从业人员应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教育培训权

从业人员应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确保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义务

遵章守规

从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接受安全培训

从业人员应积极接受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报告事故隐患

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从业人员应立即报告。

其他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不得降低待遇或解除合同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工会监督

工会有权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参与事故调查,维护从业人员的权益。

这些权利和义务旨在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要求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