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其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义是发展
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核心是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是以人为本,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它强调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发展过程中,要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同时,强调发展要具有可持续性,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强调统筹兼顾,即在发展过程中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本质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国家发展战略整体构想,涵盖了“自然、经济、社会”复杂系统的运行规则和“人口、资源、环境、发展”四位一体的辩证关系,强调这些规则与关系在不同时段或不同区域的差异表达,包含在整个时代演化的共性趋势之中。
形成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在深刻把握我国基本国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内涵丰富,涵盖了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等多个方面,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