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括号主要分为两种,即 六角括号“〔〕”和方括号“[]”,它们在公文中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定:
六角括号“〔〕”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9704-1999)第8.1.5条“发文字号”的规定,发文年份应标全称,并且用六角括号“〔〕”括入。
在实际应用中,六角括号也常用于标示年份,例如:国办发〔1993〕81号。
方括号“[]”
方括号一般用于公文中的注释部分,夹在正文中间,以便读者更透彻地理解文章内容。
在一些情况下,方括号也用于标示序号,例如:一、二、三...或甲、乙、丙等。
建议
在撰写公文时,应根据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选择合适的括号类型。
对于发文年份,应使用六角括号“〔〕”进行标注。
对于注释或序号,可以使用方括号“[]”进行标注。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关于公文格式的问题,建议参考最新的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