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的配置数量要求主要依据工程的规模、类型以及工程合同价来确定。以下是详细的要求:
按建筑面积配备安全员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建筑面积在1万至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并且需按专业配备。
按工程合同价配备安全员
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工程造价5000万至1亿元的工程,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并且需按专业配备。
按施工人数配备安全员(针对劳务分包单位)
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施工人员在50至200人之间,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施工人员200人及以上,应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且需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其他配备要求
专业承包单位应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且应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并应将专业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纳入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施工现场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按建筑面积、施工人数等方面的要求。
综上所述,安全员的配置数量应根据具体工程的规模、类型和合同价来确定,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