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指 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它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提取的,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则是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提取的,其比例和用途没有统一规定。
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包括:
弥补亏损:
用于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
扩大生产经营:
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活动。
转增资本:
用于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
派送新股:
用于向股东分配新股。
在会计报表中,盈余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通常列在资本公积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