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 《淮南子·氾论训》,是西汉淮南王刘安主持编纂的一部哲学著作。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对民众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如果适合实际情况,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法。
淮南子简介
《淮南子》又名《刘安子》《鸿烈》,是西汉淮南王刘安召集门客收集史料、集体编写的哲学著作。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了诸子百家学说中的精华部分,糅合了阴阳、墨、法和一部分儒家思想,但主要的宗旨属于道家。
句子含义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这句话强调了治理国家和处理事务时,应该以实际情况和民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而不是拘泥于古法旧规。这种思想体现了法家主张的实用主义和改革精神,认为只有符合时代需求、能够促进国家和民众福祉的政策和措施才是最好的。
历史应用
这句话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在推动改革和创新方面。许多改革家和政治家都引用这句话来强调在制定政策时要以民为本,不拘泥于传统和旧制。
现代意义
在现代社会,这句话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鼓励人们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时,要勇于改革和创新,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民众的需求。同时,它也提醒人们在追求改革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民众的利益,确保改革能够真正惠及广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