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申请人和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个人或直系亲属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
随迁亲属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结婚证、户籍档案记录等;
拆迁协议、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村委会同意书(如适用)。
提交申请
前往迁入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提交户口迁移申请,并提交上述准备的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会出具准迁证。
办理迁出手续
持准迁证前往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原派出所会核对相关信息并办理户口迁出,注销原户口并出具迁移证。
办理迁入手续
将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交回迁入地派出所,迁入地派出所会进行落户登记,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领取新证件
完成户口迁移后,居民可以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新的证件将有迁入的地址和户口编号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规定进行。建议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咨询当地居住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