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

时间:2025-02-15 08:25:31 网络游戏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 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