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索即付保函是一种 由担保人(通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独立付款保证。当受益人在保函有效期内提交符合保函条件的要求书及规定的任何其他单据时,担保人需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这种保函独立于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基础合同,并构成担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第一性承诺,该承诺自保函开出后即产生约束力。
具体来说,见索即付保函的主要特点包括:
独立性:
保函一旦开出,即构成担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独立合同关系,不受基础合同履行情况的影响。
无条件性:
只要受益人提交符合保函条款的文件,担保人就必须在保函限额内付款,无需核实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
快速补偿:
见索即付保函为受益人提供了针对基础合同另一方的快速金钱补偿,无需查明客观事实。
在国际贸易中,见索即付保函常被用于确保卖方在交货之前能够按时收到货款,或者用于其他需要快速付款的场景。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受益人应确保提交的索赔书及相关单据符合保函条款的规定,以便顺利获得付款。同时,担保人(通常是银行)在出具保函时,应充分了解并确认保函的条款和条件,以确保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