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政策、信息、资源、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
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
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战略、规划、保障体系建设
组织拟订国家网络安全战略、规划等。
统筹协调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
组织起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数据安全保护办法等。
指导组织国家网络安全标准的制定。
指导督促党政军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推进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工作。
未明确责任主体的工作任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
国务院和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等。
其他管理工作
受理和处置网络安全举报。
对出境数据组织安全评估。
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产品和服务组织网络安全审查。
综上所述,国家网信部门在《网络安全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负责从政策制定到具体执行、从资源调配到事件应对的全方位统筹协调工作,以确保国家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