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苟有志,吾徒相教,不求资也”的意思是 如果孩子有志向,我愿意免费教他,不要求金钱。这句话出自《初潭集-卷十二》,讲述的是东汉时期的学者邴原在幼年丧父、生活贫困的情况下,仍然立志学习文化知识。当他经过书塾时,因为羡慕那些有父母的孩子能够上学而感到悲伤,于是向老师表达了自己想学习的愿望,并表明自己无力支付学费。老师被他的志向所感动,表示愿意免费教他读书,不收学费。邴原因此得以进入学堂学习,并在一个冬天内熟读了《孝经》和《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