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子女是指 所有军人的子女,包括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现役军人等。根据《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这些子女可以享受一系列的教育和其他方面的优待。
具体来说,优抚子女在教育方面的优待包括:
优先接收:
烈士子女在入学入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学费减免:
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
录取优惠:
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烈士子女可降20分录取。
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增加20分投档。
此外,优抚子女还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同时学校应优先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这些优待措施旨在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减轻其家庭的经济和精神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