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名称:
明确工程的具体名称。
建设地点:
确定工程的建设位置。
投资规模:
说明工程的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描述资金的来源渠道。
当年投资额:
指出当年计划投资的金额。
工程规模:
描述工程的大小和范围。
开工日期:
明确工程的开工时间。
竣工日期:
确定工程的竣工时间。
发包方式:
说明工程的发包方式。
工程筹建情况:
描述工程的筹备情况。
此外,报建范围还可能包括其他相关的内容,如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等。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建议:
建设单位在报建时,应确保所有报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以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报建过程中,建设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确保工程合法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