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等级主要分为 四级,即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这种分类是根据道路在城市道路系统中的地位、作用、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来划分的。
快速路
定义: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
设计车速:60-80 km/h。
功能:主要联系市区各主要地区、市区和主要的近郊区、卫星城镇、联系主要的对外出路,负担城市主要客、货运交通。
主干路
定义: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设计车速:40-60 km/h。
功能:联系城市的主要工业区、住宅区、港口、机场和车站等,承担着城市主要交通任务的交通干道。
次干路
定义: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设计车速:40 km/h。
功能:集散交通,兼有服务功能。
支路
定义:次干路与街坊路(小区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
设计车速:30 km/h。
功能: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此外,对于人口超过200万的大城市,各级道路宽度如下:
快速路:40-45米
主干道:45-55米
次干道:40-50米
支路:15-30米。
这种分类有助于城市规划者更好地解决交通问题,合理规划道路建设和交通流动,提高城市道路的通畅性和安全性,改善市民的交通出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