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统筹安排:
各级党组织在使用党费时,要对《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五项使用范围”进行统筹考虑,既不要顾此失彼,也不搞绝对平均。要增强使用党费的计划性,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的效能。
量入为出:
根据党费的收入情况,合理安排党费支出情况。一个地区、单位的党员队伍的规模和职业构成具有相对稳定性,决定了党费收入也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对每年能收缴多少党费要做到心中有数,安排全年的党费使用计划应当以本地区、本单位党费实际收缴和留存的党费为依据,做到量入为出、大体平衡。
收支平衡:
对党费的收支管理做到心中有数,以收定支。一个地区、单位的党员队伍的规模和职业构成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决定了党费收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此,对每年能收缴多少党费要做到心中有数,安排全年的党费使用计划应当以本地区、本单位党费实际收缴和留存的党费为依据,做到量入为出、大体平衡。
略有结余:
由于有的党费开支往往是无法预知的,所以使用党费应当留有余地,不能全部花光。比如,应对突发的自然灾害,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有一定的党费结余,以备用于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公开透明:
使用党费还应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党员对党费的使用情况有知情权。
集体讨论决定:
使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主要用于党员教育: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支出,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党费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党费在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