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民航规定,乘客携带充电宝乘机需遵守以下要求:
携带规定
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并且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额定能量限制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以直接携带上飞机。
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的充电宝,需要经过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
外观与功能要求
充电宝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外观和功能无损坏,机身参数信息清晰,否则可能会被拦截,不被允许携带上飞机。
使用与充电规定
在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其他注意事项
安检时,手机、相机、电脑、充电宝需单独拿出来。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可以通过公式“Wh = V x mAh / 1000”计算得出,如果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明额定能量Wh,则需通过此公式计算,或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得出额定能量。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飞行安全,防止因充电宝问题引发的潜在风险。建议乘客在携带充电宝乘机时,务必遵守以上所有规定,确保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