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在2021年的新规定中,对于女性职工的产假有如下安排:
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增加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流产假期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额外增加的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
男方陪产假:
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结合以上各项,山东省女性职工在生育时享有的产假总时长为:
基本产假98天
产前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额外增加的产假60天
总计:98 + 15 + 15 + 15 + 60 = 158天。
此外,对于家中有三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每人每年可享受累计不少于10天的育儿假。
因此, 山东省女性职工在生育时享有不少于158天的产假,同时其配偶享有不少于15天的陪产假,而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每年累计可享受不少于10天的育儿假。这些假期期间,员工的考勤被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