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生产者的责任
质量保证:生产者应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自行设定的质量标准。
产品召回义务:当产品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时,生产者有义务及时召回产品,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赔偿责任:因产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的责任
进货检验义务:销售者在进货时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产品维护义务: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应保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防止因存储、运输等环节的过失导致产品缺陷。
售后服务义务:销售者应承担产品的售后服务责任,包括修理、更换、退货等。
连带责任
在产品质量问题上,生产者和销售者往往存在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销售者在赔偿后,如果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责任形式
民事责任:包括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
行政责任: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刑事责任:在产品责任案件中,严重违法行为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归责原则
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对此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向生产者追偿。
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综上所述,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涵盖了生产者、销售者及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其保证产品质量的法定义务,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