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提供者留样样品应保留 48小时以上。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以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追溯和检验。此外,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克。留样食品在留样盒中的菜冷却下来后才能盖好进入冰箱,以避免热菜进冰箱导致冰箱内温度升高和留样菜肴腐败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