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标准是指通过采用更为严格的污染控制技术,使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大幅度降低,以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超低”排放限值。主要适用于火电、钢铁、化工等高污染行业,要求烟气中的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ₓ)等污染物的排放量显著减少。超低排放标准的主要目标是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以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酸雨、雾霾等环境问题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GB 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这是针对燃煤电厂的核心排放标准,规定了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超低排放限值。
燃煤发电烟气排放限值
二氧化硫:100mg/m³(一般地区),50mg/m³(重点地区)。
氮氧化合物:100mg/m³(一般地区),100mg/m³(重点地区)。
烟尘:30mg/m³(一般地区),20mg/m³(重点地区)。
火电厂燃煤锅炉的污染物限值
二氧化硫:不超过35mg/立方。
氮氧化物:不超过50mg/立方。
烟尘:不超过5mg/立方。
这些标准旨在通过高效协同清除技术,使燃煤锅炉的排放浓度接近燃气机组,从而减少大气污染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企业需要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并配备高效的废气处理系统,确保废气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