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年人均纯收入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00元的县被纳入国家级贫困县。
年人均纯收入超过700元的县则退出国家级贫困县。
其他经济指标
人均GDP低于2700元。
人均财政收入低于120元。
贫困发生率低于3%。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通沥青(水泥)路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7%。
农村安全饮水达到国家标准。
电力入户率达到100%。
特定区域
老区、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的贫困线标准分别为1500元的人均低收入。
评估与退出
贫困县脱贫摘帽需满足一系列国家评估检查标准,包括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群众认可度等指标。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