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办公用房等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
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
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
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大量使用纸张、墨盒等消耗类办公用品的。
退休或调离后仍然占用办公用房。
多处占用办公用房。
在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中,搞虚假整改、形式整改,或大拆大改,形成新的浪费。
豪华装修办公用房。
土地收益或资产转让收益直接用于办公用房配置。
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
不按照规定处置办公用房。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未有偿使用机关办公用房。
为使用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报送中瞒报、漏报。
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建设办公用房。
这些行为均违反了办公用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可能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其他法律后果。建议严格遵守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