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七条的规定,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为一年,从预备党员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具体来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申请入党的人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如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如果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如果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因此,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是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而不是从入党申请人在党课培训、学习、考核、入党申请书审核通过后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