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选举权

时间:2025-02-14 10:50:58 网络游戏

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 可以行使选举权。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仍然享有选举权。

需要注意的是,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的一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等。但是,对于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这些权利是不被剥夺的。

综上所述,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