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的规律是 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联系。这种联系是事物运动过程中确定不移的基本秩序,决定着事物的发展趋势和最终结果。
具体来说,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的规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本质性:
规律是事物内在的本质联系,不是现象的联系。规律深藏在事物的内部,通过现象表现出来。
必然性:
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必然如此的联系,而不是偶然联系。
稳定性:
规律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稳定的,不会因人的意志而转移。
普遍性:
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此外,辩证唯物主义还总结了三大事物发展的具体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
质量互变规律: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
这些规律共同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必然趋势,是理解和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