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的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计提城建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城建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详细解释
计提城建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这一步反映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城建税费用,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这一步确认了企业应承担的城建税负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立明细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城建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这一步表示企业已经支付了应交的城建税,负债减少。
贷:银行存款
这一步表示企业的银行存款相应减少。
注意事项
计税依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除外)。
非税款项:纳税人缴税的“非税”款项(如滞纳金、罚款)和进口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税率:城建税的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市区为7%,县城和镇为5%,其他地区为1%。
示例
假设某企业本期应交增值税为10,000元,适用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率,则应交城建税为:
计算:10,000 × 7% = 700元
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7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00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00
贷:银行存款 700
通过以上分录,企业能够准确反映其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及其支付情况,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