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最新规定如下:
房屋、建筑物
折旧年限:20年。
残值率:一般留0.05%-5%,具体比例可参考设备情况。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折旧年限:10年。
残值率:一般留0.05%-5%,具体比例可参考设备情况。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
折旧年限:5年。
残值率:一般留0.05%-5%,具体比例可参考设备情况。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折旧年限:4年。
残值率:一般留0.05%-5%,具体比例可参考设备情况。
电子设备
折旧年限:3年。
残值率:一般留0.05%-5%,具体比例可参考设备情况。
此外,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不得低于10%。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时,应遵循一致性原则、实际使用寿命原则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确保折旧计提的合理性。
建议:
企业在制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时,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性质、使用情况和税法规定,确保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合理性。同时,在确定预计净残值后,应保持不变,除非有新的规定或企业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