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和策略,具体包括:
第一种形态: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形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第三种形态: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
第四种形态:
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这“四种形态”彰显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原则,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要求。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和策略,具体包括: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
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这“四种形态”彰显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原则,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