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队是 负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政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及规章:
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
监督和考核:
对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监督、考核,确保执法工作有效进行。
指导和协调:
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起草法规草案:
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完善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组织建设:
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执行主体:
作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主体之一,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得到有效执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跨部门协作:
与多个部门合作,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开展综合性执法工作。
应急处理:
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等,执法大队还需参与灭火救援工作。
综上所述,执法大队在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