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单位还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因此,建议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者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以保障场所的消防安全。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单位还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因此,建议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者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以保障场所的消防安全。